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:
根据《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规定,学生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才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开设专业的学士学位: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品德端正,考试替考、作弊、毕业论文造假等情况不授予学士学位;
(二)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、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,并具有承担专门技术工作和从事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;
(三)必修课程平均成绩 75 分及以上(不包括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课程);
(四)学位论文成绩良好(或 80 分)及以上;
(五)通过国家开放大学承认的学位外语考试,成绩合格。
非英语类专业的学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时,须通过以下任意一种外语考试:
(一)国家开放大学非英语类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;
(二)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考试;
(三)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合作高校相应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(适用于对应专业);
(四)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(425分及以上);(五)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(PETS-3)及以上笔试(不含口试)。
学生在学位申请过程中,如因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未通过学习中心审核,可以办理延期毕业,补考相关课程、重新参加学位外语考试或重新参加论文答辩,符合要求后再次申请学位。但如果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不授予学位的学生,不能再次申请学位。